个人助业贷款担保
 
一、功能定义
   个人助业借款是指银行向社会自然人(借款人)发放的,用于流动性资金周围等合法指定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。

贷款的对象和条件

  1. 借款人应年满22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  2. 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;
  3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(原则上不含港澳台),在本地有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居住证明,有固定住所。
  4. 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;
  5. 个人助业贷款支持的企业条件;
  6. 支持的企业类型:

①有实业的个体工商户;
②个人独资企业;
③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;

支持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

①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,所处行业符合我行信贷政策投向;
②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,通过当年年检;依法进行税务登记,照章纳税,通过当年年检;
③开业年限在2年以上,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;
④优先选择大型企业的上下游企业;
⑤支持有竞争力的制造业企业,包括为大企业进行长期配套生产的、为国际国 内知名品牌代工贴牌生产的以及出口导向型生产的制造业企业;
⑥支持经营稳定、市场占有率高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地区总代理或专项品牌的 分销商;
⑦严格控制房地产、建筑、住宿和餐饮娱乐行业。(当地知名品牌餐饮除外)。
(3) 企业授信应符合上述规定的各项的基本条件,且不得向有下列情况之-的企业授信:
①涉及法律纠纷、诉讼,或违规经营遭受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;
②上次授信期间未履行承诺或我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;
③有不良商业及银行信用记录;
④虚假注资或抽逃资本金的;
⑤无适宜生产经营场所,进行家庭作坊式生产经营的;
⑥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及不合格产品的。

贷款用途、金额、期限、利率、还款方式
贷款用途:本贷款用于借款人所经营、控制的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、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性资金周转需求,不能用于权益性投资、进入股市、固定资产投资或其它国家禁止的用途。
贷款金额:单笔贷款起点20万-400万元。
贷款期限:贷款期限1年-3年。
贷款利率:按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基准利率或上浮一定幅度。
还款方式:按月等额本息、按月等本金、先还息后等额/等本金。

抵押物条件:

  1. 接受自然人名下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。
  2. 抵押物须产权清晰、无法律纠纷,并已取得房屋权利凭证。
  3. 抵押物为住房,房龄需在15年以内,建筑面积须在60平米以上。
  4. 抵押物用途为住宅、商铺、写字楼,不接受厂房或单一的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。

贷款申请资料:
借款人申请本贷款应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
1、借款人情况调查表;
2、贷款申请表;
3、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/户口本/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借款人及配偶职业、职务及收入证明(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劳资部门印章)、授信前三个月的活期存折流水或其他有效还款来源证明;
5、以财产抵押或权利质押的,应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、权利证明文件以及财产共有人或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,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;以抵押+保证方式担保的,除提供抵押物资料外,还应提供保证人的相关资料;
6、符合贷款人规定的贷款用途文件;购销合同、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等具体贷款用途资料。
7、使用贷款企业还款来源资料:
1)、公司营业执照、章程、验资报告、贷款卡、企业一年以上财务报表等;
2)、授信前营业3个月的主要结算银行往来记录;
3)、对生产经营国家有强制执行标准的产品的,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明;
4)、原则上,借款人还应提供纳税证明、进出口报关单、电水气缴费发票等能够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资料。
5)、如追加使用贷款公司的连带责任担保,须要求公司出具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议;如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,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,但该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,不得参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表决,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。
6)、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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